關於利用
一般社團法人墨田區觀光協會網站利用規章的定義
"一般社團法人墨田區觀光協會網站(以下書"服務)是一般社團法人墨田區觀光協會經營的服務,并且正關於本服務的利用設定下列的"一般社團法人墨田區觀光協會網站利用規章"。為在請使用本服務的時候一定讀下列的利用規章而,同意之後,請利用。
第1條(目的)
本"一般社團法人墨田區觀光協會利用規章(以下說本規章。)規定與一般社團法人墨田區觀光協會(以下說本團體。)提供的網站(以下說本服務"。)的利用者和本團體的關係。
第4條(規章的修訂)
- 認定不得到利用者的了解而本團體能修訂本規章以及個別的規章。這種情況,關於本服務的一切事項當做出自修訂之後的規章的東西。
- 認定修訂之後的規章自除了本團體另外規定的情況之外在本服務的Web網站上刊登的時間點起發生效力。
第7條(利用者的責任)
- 利用者當使用本服務的時候,認定需要的機器,軟體,通訊工具在利用者的自己責任和費用適當地操縱準備,本團體不針對利用者的交通環境都參與,不負關於這些責任。
- 認定本團體告知在本規章規定的事項以及本服務的使用指南、通知事項或者利用者遵守通知的事項。
第9條(著作權)
- 關於本團體製作的著作的著作權之外的知識產權當做在本團體的東西。
- 利用者,在明明白白被具有本團體或者該信息等的利用許諾權的第三人稱許可刊載信息了的時候,利用的被饒恕。
第10條(廣告)
- 利用者不問在對利用者的事情之前的事後,認定事先對刊登本團體以及本團體無通知而在本服務上邊指定的者的廣告的同意。
- 認定本團體不關於在與本服務的廣告主以及其他的運營商的行為或者利用者和該廣告主以及其他的運營商的關係發生的事項負一切責任。
第11條(個人信息的保護)
- 本公司適當地保護個人信息,遵守特別地規定的"保護政策"。
第12條(本服務的打斷)
- 本團體在相當下一個各號的時候,限制本服務提供的一部分或者全體或者能中止。
- (1)在,為供天災的災害或者本服務使用的設備的保守點檢以及工程,不可避免的時候。
- (2)在基幹通訊事業者中止了電通信服務的時候。
- (3)在在一般的服務的利用用本服務的利用的集中有障礙的時候。
- (4)在,另外,本團體在在運用上或者技術上判斷需要服務的一時中斷了的時候。
- 本團體在根據前項的規定中止本服務的運用的時候,事前對本服務的會員以及廣告主用判斷是本團體適當的方法在網站上告知大致意思。但是在緊急的情況下不是這個限度。
- 認定不關於本團體不問理由的如何,根據本服務的提供的打斷發生的會員,廣告主,利用者,別人的損害負一切責任。
第13條(服務的結束)
- 本團體有相當的眾所周知的期間,通知之後,認定能結束對利用者的本服務以及本服務的一部分。
- 認定在本服務的首頁上進行前項的通知。
- 認定不關於本團體不問理由的如何,根據本服務的提供的結束發生的廣告主,利用者,別人的損害負一切責任。
第14條(免責事項)
- 本團體為本服務的有用性的維持,提高進行最大限度的努力,但是認定不關於利用者在本服務的利用戴的損害或者損失負一切責任。
- 本團體包括第4條(規章的修訂),第12條(本服務的打斷)以及第13條(服務的結束)的情況在內在本服務的利用之際認定不針對利用者戴的損害或者損失負一切責任。
- 認定本團體也不關於被本服務公開的信息進行那個完全性,正確性,確實性,有用性等的什麼樣的保證。另外,認定不針對因為使用了本服務所以對利用者或者別人發生的損害,損失負一切責任。
- 不對什麼針對在利用了本服務的時候或者的時候在本團體不和被從本條第1項目第3項目記載的內容有關系,沒能利用發生的所有損害,損失補償,與此同時認定不負一切責任。
第15條(損害賠償要求)
- 利用者違反本規章或者的時候在因為利用本服務所以不正當地或者違法給本團體造成損害了本團體認定有針對相符合利用者進行適當的損害賠償的要求(包括律師費用在內)的情況。
第16條(準據法、管轄法院)
- 關於本規章的準據法當做日本方法。
- 在關於本規章的糾紛和利用者在本團體之間發生了的時候,和一審的專門地性的同意管轄法院做東京簡易裁判所或者東京地方法院。
附則
第1條(實行日)
本規章被從2010年4月1日起實施。